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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之琳“被代言”羽绒服向雅鹿索赔200万
阅读:503 时间:2010-01-13
最近一段时间,众多明星大腕纷纷陷身“代言门”,因其代言的产品名不副实而受到媒体的口诛笔伐。关之琳称,2009年10月,她在北京好友世界商场发现商 场销售的一款由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品、江苏威玛制衣有限公司制造的“雅鹿蓝冰”系列羽绒服,在羽绒服的标签和外包装袋上都在使用其肖像。
千龙网1月13日讯 最近一段时间,众多明星大腕纷纷陷身“代言门”,因其代言的产品名不副实而受到媒体的口诛笔伐。但近日,香港著名影星关之琳却遭遇“被代言”,自己在不知 情的情况下就成了一款羽绒服的代言人。于是,关之琳将这款羽绒服的出品方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方江苏威玛制衣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北京好友世界商场有 限责任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并索赔肖像使用费200万元。东城法院已受理了该起肖像权纠纷案。
关之琳称,2009年10月,她在北京好友世界商场发现商场销售的一款由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品、江苏威玛制衣有限公司制造的“雅鹿蓝冰”系列羽绒服,在羽绒服的标签和外包装袋上都在使用其肖像。
关之琳在互联网上搜索后发现,雅鹿公司在其网站上使用她的肖像宣传“雅鹿蓝冰”系列羽绒服,制造商威玛公司也在其网站及其他各大网站宣传她为形象代言人,范围已覆盖全国。
关之琳认为,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且产品宣传力度及社会影响面甚为广泛,其行为对其造成了不良影响,使原告的社会信誉度和社会评价 度都明显降低。江苏威玛制衣有限公司和北京好友世界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是其肖像权的共同侵害者,应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 家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肖像使用费2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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